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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5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综合保税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等法规文件,针对加工贸易边角料的定义、处置、征税等均有相应规定,小编为您进行了梳理总结,接下来让我们一起走进加工贸易边角料知识小课堂。
加工贸易边角料是指,加工贸易企业从事加工复出口业务,在海关核定的单位耗料量内、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无法再用于加工该合同项下出口制成品的数量合理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加工贸易边角料按处置方式一般分为:内销、退运和销毁。
海关提醒: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加工后产生的边角料属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任何企业、单位、个人不得擅自销售或者移作他用。
加工贸易边角料内销分为进料边角料内销和来料边角料内销,对应监管方式代码为0844和0845。
1、海关按照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边角料的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的边角料价格计征税款,免征缓税利息;
2、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在加工生产过程中使用保税料件产生的边角料,运往区外销售时,区内企业应当按照货物出区时的实际状态缴纳税款;
海关按照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边角料的报验状态归类后,属于开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环保部及其授权部门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于提交许可证件。
加工企业内销的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其内销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经海关允许采用拍卖方式内销的边角料,海关以其拍卖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加工贸易企业因故申请将边角料退运出境的,申报方式为进料边角料复出或来料边角料复出,对应监管方式代码为0864和0865,海关凭有关退运证明材料办理核销手续。
加工贸易企业因故无法内销或者退运的边角料,由加工贸易企业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单位进行销毁处置,海关凭相关单证、处置单位出具的接收单据和处置证明等资料办理核销手续。
加工贸易企业因处置取得的收入,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海关比照边角料内销征税的管理规定办理征税手续。
1、边角料按照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的报验状态归类属于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商品的,海关按照关税配额税率计征税款;
2、边角料按照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的报验状态归类属于加征特别关税的,海关免于征收需加征的特别关税。
来源:重庆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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