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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3
基本概念
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顺利获得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特殊区域或物流中心”)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海关便利化支持措施
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
海关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实行“全年(365天)无休日、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24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的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要求。
推行全程通关无纸化
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和通关服务平台,实现涵盖企业备案、申报、审单、征税、查验、放行、转关等各个环节的全程通关无纸化作业。
实行“税款担保、
集中纳税、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义务人企业事先向海关提交银行税款保函或者保证金,海关定期对已放行《申报清单》对应的网购保税进口商品税款集中汇总征收,纳税手续由代收代缴义务人企业办理。
允许批量转关
对转关运输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采用直接转关方式,转关商品品名以总运单形式录入“跨境电子商务商品一批”,并需随附转关商品详细清单。
依托大数据共享实现共管共治
依托地方政府建设的“六体系、两平台”,海关获取其他管理部门的企业信用数据、个人征信记录等信息,完善海关信用管理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促进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跨境电商的共管共治。
同仓存储和账册互转
依托特殊区域和物流中心的政策功能优势,统筹召开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和其他保税货物仓储。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和数据管理,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顺利获得不同属性账册间数据互转,实现货物状态互转,提升特殊区域和物流中心拓展跨境电商、集拼分拨等功能,使原来需要存储于多个仓库的多种贸易形态货物可以在特殊区域或物流中心内“一站式”完成。
分类认证订购人身份信息
对订购人和支付人一致的,由于银行等金融组织已验证支付人身份信息,海关不再要求电商企业对订购人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对订购人和支付人不一致的,由电商企业对订购人身份信息进行认证。
支持和规范促销活动
跨境电商代理人企业将促销方案及相关商品价格提前向海关备案,海关提前实行通关服务保障,避免因促销期间业务量剧增影响通关效率,同时加强交易真实性的风险防控。
全面推广“两步申报”通关模式
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企业将105个申报项目分为两步分别申报。第一步概要申报,如果货物无须查验,即可提离;涉税货物已经提交税款担保的,或需查验货物海关已完成查验的,也可以提离。第二步完整申报,企业需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完成完整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跨境电商企业可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运入特殊区域或物流中心内进行理货后,再根据实际理货结果进行完整申报,减少申报差错率。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
在特殊区域或物流中心内设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将区外的分拣、退货流程转移至区内,海关结合监管实际需要,实施卡口管理、物流监控管理、仓内卸货管理、复运出区管理。
来源:中国海关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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